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学校2018年国庆放假有关安排和科研院关于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为防止各类危险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师生在国庆假期安全和有序使用科研实验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科研实验室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学校9月19对学院科研实验室实地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彻底整改,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
2. 切实做好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所有涉及使用化学品,尤其是使用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申领、存放和使用,台帐登记完善、有专人管理。
3. 气瓶、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使用时,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检测和固定存放管理。
4. 实验室废液(固)、及其废弃物的处置,按照学校收集流程进行分类、收集、登记、临时保管和送贮,不得违规随意自行处理、倾倒或丢弃,杜绝环境污染。
5. 放假期间,确因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6.有科研工作的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程序和上下信息沟通渠道。水电故障请及时与13679282399联系,实验废弃物处理请及时与13119108396联系,在实验区域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并报告大楼门卫值班人员,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附:科研实验室安全环境整改通知书
化学与药学院
2018 年9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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