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根据学校2018年暑期放假有关安排和科研院关于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为消除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师生在暑期安全和有序使用科研实验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验室安全工作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和落实研实验室安全责任。在放假前,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对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2、暑假有科研工作的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将值班名单于放假前上报院办。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程序和上下信息沟通渠道。水电故障请及时与13679282399联系,实验废弃物处理请及时与13119108396联系,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值班人员。暑假没有科研工作的实验室要关闭水、电总闸,封闭门窗;不能断电的要安排专人巡视和监控。
3、各科研实验室值班人员要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非实验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区域逗留。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并报告大楼门卫值班人员。认真填写每日卫生安全值日表。
4、有剧毒、易制毒等危化品的要严格按照校、院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对暂时不使用的剧毒品及时存放国资处库房。
5、对气瓶类、压力容器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检测和管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6、实验室废液(固)、及其废弃物的处置,按照学校收集流程进行分类、收集、登记、临时保管和送贮,不得违规随意自行处理、倾倒或丢弃,杜绝环境污染。
7、做实验的师生必须穿戴试验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禁止在实验室放置个人物品和食品。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食、做饭和休息。
8、积极配合暑期校、院检查组对科研实验室的检查和督察。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记录和存档,明确交接手续,保证记录完整和详细。
化学与药学院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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